鞍山专利申请
企业拥有专利和商标,无异于锦上添花、如虎添翼!如今的商场,并不是简单地倚靠价格战就能获得市场,硬件实力要有,软件实力也不容忽视。专利作为知识产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发展起到的重要的影响作用。作为一家葫芦岛商标注册公司,提醒您注重专利申请,发挥专利的作用。那么企业拥有专利,有什么作用呢? 企业为什么要申请专利?
一、获取特许费用 一项专利可独家“垄断”专利产品销售市场,独自实施专利,获得经济效益;即使市场没有即时需要,那么日后很可能有人会察觉到该专利的用途,并愿意支付专利使用费。专利技术可以作为商品出售(转让),比单纯的技术转让更有法律和经济效益,从而达到其经济价值的实现。
二、提高企业价值 企业无形资产的存量,提高了企业的品位,如有第三人愿入股投资一公司,若该公司拥有若干有价值的专利,则公司的股价将可大幅度提高。
三、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专利对大、中、小型企业及新型企业都同等重要,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小型企业完全可以利用专利的新发明反胜大型企业用巨额广告树立起来的主导产品。
四、增加企业的融资机会、上市资格 专利技术有助于企业增加融资机会。近几年,国内外资本到处寻找投资项目,而一个企业或项目是否值得投资,投资人越来越看重该企业或项目是否具有专利技术,以及有多少专利技术。如果企业针对其核心产品布局了大量的高价值专利,相信会对投资人产生相当大的吸引力。
五、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减免税收 专利技术也是企业评定高新技术企业、争取国家创新基金的必要指标。目前,各级政府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力度越来越大,企业一旦获得高新认证,就能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和科研基金支持。国家对专利申请有一定的扶持政策(如政府颁布的专利奖励政策、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等),会给予部分政策、经济方面的帮助。
拥有专利的企业就拥有一定的“特权”,企业在申请办理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和版权登记之前,首先要找一家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公司。因为专利涉及的专利知识较广,没有专业的知识即使申请了专利也不知道该如何查询申请进度,不知道该如何经营使用专利。因此建议您在申请专利前,可向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咨询。
今天,商标注册进入了电子化的新时代,越来越多的人申请商标,我们尽努力申请商标,最终成功注册并持有商标证书,这次你能放心吗?商标注册成功后,必须注意以下问题,否则将是空的!
必须使用该商标以避免被删除《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申请商标成为核准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申请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期三个月。”商标法这一条明确规定,严禁高价囤积、倒卖商标。申请商标是必要的。商标注册成功的,必须继续使用,并保留完整详细的使用证据,如发票、合同(或协议)、广告资料、包装材料、商标印刷证明材料等。商标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申请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姓名、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注册人的名称、地址与商标注册证上的名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
否则,商标被他人异议后,商标局将按照商标注册证上的地址将有关材料邮寄给商标注册人,并提醒其答复。商标注册人因收不到答复,将不予答复,导致商标被撤销。商标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申请人该商标无效。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期限的限制。”
因此,成功申请商标后,应尽早使用该商标,且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规使用。商标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商标有效期申请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期满不办理的,可以延期六个月。每一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前一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撤销申请商标。”使用十年的商标通常具有很高的影响力和认可度。因此,建议您在商标有效期届满前立即更新商标。
扩大商标使用范围,应当增加注册,实行多方位保护商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准使用范围以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申请注册。”如果我们想将注册商标用于注册商标核准使用范围以外的其他商品或服务,我们需要重新提出注册申请。可以很好的多方面保护自己的商标。
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商标注册成功了,拿到《商标注册证》不就万事大吉了吗?答案是否定的,纵观目前的市场,商标纠纷等情况层出不穷。要拿到我们梦寐以求的商标注册证真是太难了。没有好的用处我们怎么办。那么如何正确有效地使用呢?
一、使用权:商标权人有权在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并在有关经营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二、许可权:商标权人依法签订商标许可合同,有权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三、专有权:商标权人对注册商标享有专有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在同一商品或者服务中使用同一商标或者类似商标。
四、投资权:商标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五、转让权:商标权人有权通过法律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无偿或有偿转让给他人。
六、禁止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制止他人在同一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中擅自使用同一或者类似的商标。
七、质权:商标权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质权。
八、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其法定继承人可以按照财产继承的顺序继承。
九、不得自行变更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变更注册商标的申请。
十、商标权人超越《商标注册证》核准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在注册商标上作标记的,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是违法的。
十一、注册商标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案和核准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
十二、不得自行变更注册商标的字体、图形或者组合;变更的,应当依法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十三、商标权人可以将商标转让给他人。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协议,共同向商标局申请转让。商标局审查签发商标转让证书后,商标权归受让人所有。
十四、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提前一年向商标局申请续展。
十五、商标权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无正当理由自核准之日起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任何人都有权提出撤销。
十六、注册商标可以估价和质押。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还应当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共同向商标局申请办理质押登记,商标局应当予以公告。
十七、商标所有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提交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应当公告。未经备案,不得对善意第三人使用商标许可证。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货物质量,并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货物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货物的原产地。
十八、注册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如果每十年更新一次,它就可以存在。标准使用、连续使用,才能发挥其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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